ERP關帳順序:AR-->PO-->AP-->NM-->FA-->INV-->PAC-->GL
1、AR關賬基本上沒有問題,系統會檢查未過帳項目:
在關帳前提交請求:未過帳項目報表,如果該報表有內容,需要執行:介面--總帳--總帳移轉程式,把未過賬的內容拋入總帳中!
2、PO關賬也基本上沒有問題。直接關即可。
3、AP關帳問題會比較多一些:
首先運行:期間關賬例外報表,根據該報表的內容把未入賬的交易都驗證入賬。
然后執行請求:更新到期的遠期付款狀態,根據該報表的內容查看那些付款到期了還沒有付款,然后到NM模組下根據期間查找需要實際對賬的資料兌現。
最后需要查看未過帳的交易,然后執行AP拋總帳。
有時候可以把未入賬的交易清除到下一個期間關閉。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在關閉期間的時候可以通過例外復查查看具體是什么原因造的。
4、INV期間的關閉,在關閉的時候系統會提示:此期間可能會有未開立商業發票的公司間交易,若要確保‘應收賬款’與‘應付賬款’適當的會計,您必須執行存貨處理以建立“公司間應收帳款\應付賬款商業發票”。同時在關閉期間的時候會執行一個“期間關閉調節報表”,目前暫時還不明白該報表有什么作用~~~~~~~~~~
5、PAC期間的關閉:關閉PAC期間前需要運行三支程式,然後再運行(週期性關閉——週期性會計期間),期間關后需要拋入總帳(週期性關閉——拋磚至總帳)
主要操作內容是在期末執行三個程式及關閉成本週期,先後順序是:週期性成本取得,週期性成本,週期性分配(此處應為周期性分錄,屬于翻譯誤解)。然後再執行週期性關閉週期,將上期結存成本與本期成本進行加權。
在執行周期性分配的時候容易出現錯誤,目前出現的錯誤一般是因為料號未添加成本分類引起的。但是目前我還不明白,料號的成本分類與周期性成本分配有什么關聯?
1. 未指定料號成本分類的影響,如果新建料號發生了交易,那麼PAC程式分配成本到對應的科目時,
將出現錯誤,直接导致PAC程式無法執行下去。
2. 成本分類指定錯誤的影響,存在潛在的影響,雖然不会直接影響PAC成本計算
但是PAC將會把收集到的成本分配到不對應的科目,導致帳目混亂。
如:某6層板成品料號,其成本應該被分配到6層板對應的GL科目,但是如果其成本分類被指定為8層板
對應的成本分類,那麼該6層板成品料號的成本最終將被分配到8層板對應的GL科目,
导致PAC抛到GL的成本分配与实际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