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框架设计指南的精神,微软发布了基于LINQ构建框架的设计指南。LINQ框架设计指南涵盖了诸如API的设计与行为等主题。与很多公司制定的编码指南不同,它并没有包含设计的细枝末节,例如命名模式与格式,除非它们牵涉到公有的API库。
大多数框架设计指南最终都能够找到与FxCOP集成的方式。FxCOP是一个代码分析工具,它被微软和其它公司用来确保编码的一致性。
在概括的介绍之后,该文档介绍了扩展方法(Extension Methods)和泛型委托Func、Action以及Expression。在指南给出的标准警告中,有一个与命名空间冲突无关的指导——它要求在普通方法能够实现的情况下,不要滥用扩展方法。当两个库都公开了相同类型的扩展方法时,会发生方法名称的冲突。一旦发生,只能导入一个库,另一个库则必须使用完整的名称才能被引用。
在扩展LINQ一节中,对于如何命名泛型类型有一个颇有助益的建议。在类型名为S以指代包含元素项的集合时,名为T的泛型类型总是指代集合的元素项(items)。虽然这不是强制性的,但至少有助于阅读内建方法(built-in methods)。
对于性能,指南提出的一个建议是,如果性能牵涉到计算集合的元素总数,则实现ICollection有助于提高性能。当你只能实现IEnumerable时,就必须遍历整个集合才能得到集合的元素总数。
现在,再回头看看Keith Farmer提到的避免子类的方法:
我过去一直在考虑的一件事情是削减类的职责,使其只具备基本的定义:恰如其分的属性定义,与属性对应的方法,以及构造器和类型转换器。
然后使用扩展方法定义适当的操作,而不需要维护类作为自身实体的概念,这样就没有必要创建子类型了(即使子类型是可行的)。
例如,一个Node不需要知道Graph的操作也能够工作良好,也可以认为Graph不需要了解IsNetworkRouter的内容。
在这种情况下,类似于Traverse(GraphLink)这样的方法就属于Graph中很好的方法定义,而类似于FindLeastWorkRoute(Node, Node)这样的方法,由于它依赖于GraphLink的特定子类型的实现细节(即它具有一个关联的Work衡量标准),那么在我看来,这样的方法最好定义为一个扩展方法。
如果仅仅是为了实现应用程序特定的逻辑,而去创建一个自定义子类型,就会扰乱我们关注的类(例如,Graph就胜过同时定义Graph和GraphLink),而通过扩展方法就可以避免这样的情况。
这在.NET编程环境下是有意义的吗?它是否遵循了微软的设计原则呢?或者对它而言,有多少是与这些指南相关的呢?
查看英文原文:LINQ Framework Design Guidelines
本文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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