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根本上说,DFS是一种信道分配方案,设备通过DFS功能动态地选择或改变工作频率,以避免其对其他系统,尤其是雷达系统的干扰或避免其他系统对自身的干扰。
FCC Part 15 Subpart E规定,工作在5.25~5.35 GHz和5.47~5.725 GHz的U-NII(Unlicensed 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设备,应当具备DFS雷达检测机制。ETSI EN 301 893标准也对工作在此频段的设备做出了相同的要求。另外,加拿大、澳大利亚和亚洲的日本、韩国也都对DFS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和规范。由于工作在5 GHz频段的无线通信设备类型较少,目前,DFS测试的对象主要是802.11a、802.11n等工作在5 GHz频段的Wi-Fi设备。应Wi-Fi联盟的要求,FCC还专门发布了备忘录FCC 06-96,对DFS的测试进行了详细规范。
表1分别列出了FCC和ETSI标准中的DFS测试项目。

表1 FCC和ETSI标准中的DFS测试项目列表
各测试项的测试内容说明如下:
(1)工作信道的均匀分布:要求被测设备(UUT:Unit Under Test)在5.25~2.35 GHz和5.47~5.725 GHz频段等概率地选择工作信道。
(2)雷达信号检测带宽:从UUT工作信道的中心频率开始,以1 MHz步长增加(或减少)雷达信号频率,观察UUT的反应,直到UUT无法检测到雷达信号,以获得UUT能够检测到的雷达信号的频率范围。
(3)初始信道可用性检测时间:UUT在完成开机操作后,应该对当前工作信道进行1分钟检测,观察UUT的信道检测机制,UUT应当在完成1分钟的信道检测之后才开始发送射频信号。
(4)信道可用性检测:UUT在完成开机操作后,将对当前工作信道进行1分钟检测,本测试项要求在1分钟信道检测时间的最初和最后时刻在UUT工作信道发送雷达信号,由于雷达信号的出现,UUT在完成1分钟检测之后,应当不在该信道发送射频信号。
(5)信道迁移时间:UUT与其相关联的设备进行业务传输时,在UUT工作信道发送雷达信号,从雷达信号停止发送开始计时,UUT(如果UUT是主设备,则包括与之相关的所有从设备)应当在限定时间内停止在该信道进行业务传输。
(6)信道停止传送时间:UUT与其相关联的设备进行业务传输时,在UUT工作信道发送雷达信号,从雷达信号停止发送开始,在该信道上的传输时间总和不能超过限值。
(7)信道不可占用周期:UUT在某一信道检测到雷达信号之后,不能在该信道进行业务传输的时间限值。
(8)检测门限统计性能测试:在UUT工作信道以规定的电平值发送指定的雷达信号,该测试需要在相同的条件下重复进行多次,以统计UUT能够检测到的雷达信号的概率。
从表1中可以看出,ETSI的DFS测试项目是FCC的子集,那么是不是产品只要通过了FCC的测试,就不必再依据ETSI标准进行测试了呢?FCC与ETSI测试的区别体现在什么地方呢?
对于第一个问题,答案是否定的。FCC与ETSI的DFS测试的最大区别体现在对雷达信号的选择上,表2和表3分别给出了FCC和ETSI对雷达脉冲信号的要求。

表2 FCC规范DFS测试的雷达信号要求

表3 ETSI标准DFS测试的雷达信号要求
本文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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